一件藝術作品,就是一個浮動的感覺團塊,由諸多「感受」與「潛感知」所構成,由於感受與潛感知已不在意識的情感與感知之掌握內,所以藝術作品總是具有某種《奇特》(étrangeté):一種不合語法及邏輯的幽默性刺激物。而這種不合語法、不合時宜的幽默感,正好作為一種「錯誤的力量」。錯誤,之所以有力量,是因為它並不是負面否定的,反之,這是弔詭、雙重性的「平行意義」(para-sens),具有《非》的力量與成問題的提問能力。若哲學必須開闢出「內在平面」(plan d’immanence),那麼藝術則是開拓出「構成平面」(plan de composition),經由穿梭於形式與非形式、意義與非意義間的一種《去與返》的雙重構成運動。《非形式》、《非意義》並非指向絕對的無,而總是指向《其他》(l’Autre),即某未知之物。